2021年3月13日 星期六

劇情文(正劇、輕鬆劇情向)裡到底有沒有刻骨銘心的愛情?兩者能共存嗎?

前幾天跟書友討論了一 個頗為有意思的話題,為什麼這種問題也好意思拿出來討論,因為書友的答案令我大吃一驚。

我想籍着晉江言情作者蜀客在WB上的言論作為這次討論議題的引子。也別問我蜀客是誰,假如在2014年左右混晉江言情圈會聽過她,今天我仍然有看她的文呢。
蜀客提到,你會記得情節,是建立在人物形象完整的基礎上,而不是人物的名字。那怕人物形象(人設)如何鮮明,沒有小說情節的配合,它就是失敗的作品。
而書友提到的,耽美文就該以情愛為主、純撒糖、開車、嗑CP,這才是耽美本質的東西。我覺得這麽理解也沒有錯,畢竟耽美文是以娛樂休閒為主,開心被爽到即可。我認同這方向的作品是現今原耽圈的主流,是大部份讀者們的共識。
但她提到的,看文時不應該以錯誤的定位而評判作品的優劣,正劇文表達感情部份比純愛文來得弱,想看“共情”時,不應該找劇情文。也就是說拿看正劇文的標準去看待純愛文,是不對的。
那麽我猜,書友想表達的是,我們在看以劇情向的文時,不論是是正劇,還是愉快輕鬆劇情文時,裡面的愛情部份欠缺,共情力低。
我是相當不同意的!劇情向文就沒有神仙愛情嗎?當下我死機了,為什麼她會有這個想法呢?我覺得決定作品好與壞,尤其是原耽文,必須劇情加感情線都有,缺一不可。
為何充滿悲劇色彩的作品會使我們意難平?我們投入文的世界,我們感知角色的喜怒,他們經歷的痛苦,直達我們的心房。我會記得那一刻角色帶給我的痛感,這痛苦伴隨着我的記憶。每當想起這作品,腦海最先出現的是痛,隨後是痛的來源,也就是角色們的故事,作品的劇情了。不一定是悲劇文,只是它比較好達到效果。
由此可見,“共情”和“劇情”密不可分。這不是來打口水仗的爭論,而是基本對待作品的認知,我覺得要搞清楚這點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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